(寶雞新聞網(wǎng) 張超)寶雞高新區(qū)千河鎮(zhèn)肖村的4位村民奮不顧身跳入湍急的引渭渠中施救,最終落水兒童成功獲救,而村民胡喜明不幸溺水身亡。11月7日,寶雞高新區(qū)舉行表彰大會,對他們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表彰,在全社會唱響新時代的英雄之歌,匯聚正義力量。
今年10月3日下午4時30分左右,寶雞高新區(qū)千河鎮(zhèn)肖村四組9歲的胡浩軒在引渭渠橋上玩耍時不慎落水。該村胡喜明、胡光忠、胡小兵、胡世強四人聽見有人呼救,立即前往施救。當時引渭渠水深4米左右,水流湍急,室外溫度只有十幾度,他們不怕寒冷及時施救,最終和岸上群眾共同將胡浩軒成功救上岸。但救人者胡喜明卻因體力不支造成溺水,被一同下水的其他村民拉上岸,后被送往醫(yī)院搶救無效犧牲。
他們勇救落水孩童的事跡,在社會引發(fā)較大反響,大家紛紛為他們見義勇為的行為點贊。高新區(qū)黨工委政法委決定追授胡喜明同志高新區(qū)“見義勇為先進個人”;胡光忠、胡小兵、胡世強被授予高新區(qū)“見義勇為先進個人”榮譽稱號,并為每人發(fā)放獎金5000元。
接過榮譽證書,救人者胡小兵表示,“當時發(fā)現(xiàn)孩子落水來不及多想,只是一心救人,只覺得救人這件事是應該做的,在這種情況下,誰也不應該袖手旁觀。”
會議指出,要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,在全社會唱響新時代的英雄之歌,匯聚正義力量。號召寶雞高新區(qū)廣大干部群眾向他們學習,要爭做見義勇為美德的傳承者,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;要爭做見義勇為精神的倡導者,讓全社會充滿正氣正義;要爭做見義勇為事業(yè)的參與者,建設人人有責、人人盡責、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,為維護社會平安穩(wěn)定,全面建設現(xiàn)代化平安高新作出新的更大貢獻。
編輯:邱融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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